《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全文
2012年06月14日 12:00:12  来源: 南方网

  第二章 跨界基础设施

  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跨界重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构建大珠江三角洲发达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条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加快建设跨界高速公路、轨道交通及配套工程,形成无缝衔接、换乘便利的陆路网。港珠澳大桥预计于2016年底建成;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2010年开工建设;广深港高速铁路广州至深圳北段2010年建成、福田站段2012年建成,香港段2015年完成。加快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港西部快速轨道交通等项目规划和建设。

  二、建设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支持和鼓励粤港港航企业在开辟粤港跨境客、货运水路航线,包括邮轮航线方面加强合作,促进兼具旅游、客货运输、邮轮运输等功能水路运输网的形成。

  三、完善广州、深圳、珠海、香港和澳门等五大机场联席会议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扩大珠江三角洲空域使用空间,支持香港机场巩固国际航空中心地位,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建成我国门户复合型航空枢纽,深圳机场成为大型骨干机场,珠海机场发展航空产业,构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直升机短途运输网络,促进航空企业在投资、销售网络、扩展业务等方面的商业合作。

  四、推动建立港口合作交流机制,加强港口发展政策等交流,形成以香港为国际航运中心,深圳港、广州港为枢纽港,其它港口为支线港和喂给港的大珠江三角洲港口群。

  五、调整口岸功能定位,规划建设新口岸,完善公共交通接驳,加强口岸综合配套服务功能,推进口岸电子化建设。

  实施皇岗口岸出入境大厅、文锦渡口岸旅检大楼改扩建工程;建设港珠澳大桥配套口岸,规划建设广深港铁路客运专线配套口岸;规划建设深港西部快速轨道配套口岸;推进莲塘/香园围口岸规划与建设。

  第二条 信息网络

  一、进一步提升粤港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能力及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普及渗透,推进广东数字家庭中心、数字电视工程实验室、香港数码港等粤港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持平台资源合作与共享,加强电信监管和应急通信保障合作。

  二、研究推动粤港电信企业降低通信结算价的可行方案。在现有无线电频率协调机制框架下,做好粤港边界地区频率协调工作,合理利用频谱资源,促进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网络以及数字电视广播共同发展。

  第三条 水电及能源基础网络

  一、优化东江水资源调度机制,落实粤港“东江水供水协议”,实现最终年供水量11亿立方米,保障对香港供水。

  二、探讨加强电网联网,增强电力互供,提高对香港供电保障能力。

  三、依据《国家能源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供气供电问题的谅解备忘录》,共同支持通过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向香港供气及配套建设深圳LNG项目,提高香港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增加向香港供应核电等清洁电能,逐步淘汰香港煤电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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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章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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