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将基本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
2012年06月21日 11:57:43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未来粤港服务业的合作发展将达到怎样的广度与深度?昨天,广东省发改委副主任余云州向论坛嘉宾描绘出一幅清晰的图景:到2015年,将基本实现粤港服务贸易自由化,广东与香港的服务贸易达到低壁垒水平,服务机构跨境互设趋于自由化,部分行业的服务提供者从业资格实现互认,形成服务业要素流动快速化、服务产业体系高端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的一体化格局。

  目前,广东对香港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增加到47个,优惠措施达到301项,其中2/3的措施都已达到国民待遇水平,开放模式涵盖了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四个方面。

  2004至2011年,广东累计批准香港投资服务业项目17922个,占香港在粤投资项目总量的45%,实际投入资金285亿美元。同期,广东累计与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1322.5亿美元,年均增长30.7%。其中,2011年广东与香港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394.5亿美元,同比增长41.1%,占全省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44.57%。粤港两地在金融、物流、服务外包、营商环境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合作成效明显。

  在金融领域,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获批为全国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发生跨境人民币贸易交易的境外企业80%以上来自香港。港资银行已在广东设立111家营业性机构,各项存款1834亿元,各项贷款1004亿元,两地银行共同开发了“外保内贷”等新型信贷业务;到2011年,共有130家广东企业在香港上市,总融资额达3038亿港元。2011年共有8家港资保险公司、2家港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和2家经纪公司进入广东市场,市场份额达到18.7%。

责任编辑: 章廉
 
版权所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 | 地址:香港干诺道西160号 | ICP备案号:京ICP备06066492号